前述划定已经被废除
| 转: 《关于太平洋上市相关问题的答问》 (博主按: 这是一篇等了好几个月才等来的解释.大略几个月前,《证券市场周刊》发表了李德林的《谁批准了太平洋证券上市--太平洋证券上市路径》一文.文中直指太平洋证券上市与现行法律制度不符,中国证/监会大有肆意作为之嫌.此文一出,一片哗然.太平洋上市毕竟是怎么回事,惹人关注.然而,听凭外界如何质疑,作为当事人的太平洋证券和证监会就是闷不作声.日前,周刊又出文直言《证监黑洞》,再度质疑太平洋证券的上市监管问题,记者李德林的博客也把锋芒直接指向证券监管机构.舆论之尖利令人吃惊,以至其博客上留下了无数"留神保险"、"珍重"之类的善意告诫. 武侠小说里,最没意思的、也最叫人惦念的往往是高手出山无人应招.原因很简略,只有对手出刀亮剑,人们才干看出个套路和招数.眼下有关太平洋证券的情况就跟这武林斗法差不了多少,只见这李德林和《周刊》不停地叫阵,却不见有人接招.照这等局势,那是论不出个道道的.好在观者疲劳之时,终于有人出马响应了. 太平洋证券这回披挂上阵的是一个号称"负责人"的高手.虽未报上名姓,一亮相却把个证券市场大势、股改精义演绎得有条有理.大有指导武林、清点输赢之势.几招过后,除了揪住李德林几处本来可说可不说的论据之外,到头来也未见其说清楚太平洋证券的上市何以"合法".概念和口号转换之间,仍不明云大股份股改与太平洋证券上市有何干系,法条与制度套用之后,终不解创新高招新在何处. 对照周刊的《路径》与太平洋的《答问》,看似同样话题,实为牛头马嘴.底本可缕出若干话题,以证实《答问》所答非《周刊》之所问.但又一想,高手过招,兴许会有凡人所不迭之境界,障眼法或者卖个漏洞,传奇M2,未必不是高招之所伏寄.权且耐烦观之. 窃认为如下问题虽有"负责人"的移花接木或者自欺欺人之术,但本相终会大白于天下:太平洋证券上市与云大股改的嫁接术有轨制部署吗?太平洋是云大股改的主体吗?云大股份股改了吗?太平洋证券上市真的有法律根据吗?证监会办公厅有权实施制度立异吗?何谓太平洋的纸上富贵? 为便于日后所议,特收存太平洋之《答问》.破此存照,奇文共赏.免得日后所议无据.) 附:《关于太平洋证券上市相关问题的答问》 自2004年国务院宣布《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即"国九条"),将发展中国资本市场晋升到国度策略义务的高度后,我国资本市场启动了一系列旨在完美市场基础制度和恢复市场功能的改革办法,特别是2005年4月29日启动的股权分置改革,不仅解决了我国资本市场长期以来股权分置的历史遗留问题,还为我国资本市场其他各项改革和制度创新积累了教训,创造了条件,从此,我国资本市场迎来了新一轮的发展顶峰,成为寰球最大的新兴市场和最活泼的市场之一.而与此同时,于2004年开始的证券公司综合治理也取得了显著成效,证券公司长期积累的风险和历史遗留问题均得到了安稳化解,并初步树立了以净资本监管为主要手段的风险防备的长效机制,一举扭转了2002mmm2005年连续四年整体亏损的局势,各项主要财务指标均到达或超过历史最好水平.为在新一轮竞争中取得先发优势,各证券公司竞相增资扩股,并力求应用资本市场手段确立本人在行业发展中的上风位置.由于受首次公开发行(即IPO)条件的限度,一部分券商取舍了通过重组等其他方式实现上市,2007年,先后有海通证券、长江证券、国金证券、国元证券、东北证券和太平洋证券实现了上市. 通过重组(包括资产重组和股权重组等)方式上市,本是资本市场中很广泛的景象,很多不能满意IPO持续三年盈利条件,但又盼望可能借助证券市场做大做强的公司,往往会寻找事迹很差,濒临退市的上市公司,通过重组等方式,实现自身的上市,一方面优化了上市公司的结构和质量,另一方面也使原濒临退市公司的股东利益得到了必定的保护,有利于市场的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然而,券商上市,特别是太平洋证券的上市却引起了媒体和记者的高度关注.记者为此访问了太平洋证券,并采访了该公司负责人. 记者:请您谈谈太平洋证券上市的背景情况.另外,有媒体认为太平洋证券是特批上市,对此,您如何解释? 负责人:在2007年以前,我国证券市场仅有两家上市证券公司,变态传奇私服外挂,而2007年一年,却有多达6家证券公司通过重组实现了上市,究其本源,就是2005年开端进行的股权分置改革以及2004年以来证券公司综合管理的良好效果. 作为历史遗留的制度性缺陷,股权分置在诸多方面制约了我国资本市场的规范发展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变更,成为我国证券市场须要解决的最基础、最要害的问题,也是我国证券市场的老大难问题.2005年4月,在党中心、国务院的引导下,中国证监会启动了股权分置改革,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国九条"的要求,规范了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同一股权、统一价钱、统一市场、统一利益,对打消影响资本市场功效的制度性阻碍以及推进资本市场运行机制的转换,都施展了不可磨灭的重要作用,为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网通魔域sf,成为我国证券市场自成立以来影响最为深远的改革举动.在股改过程中,因为各上市公司质量各异、条件不同,很多上市公司根据本身状况,在市场化的原则下量身定做了各种创新的股改方案,市场反应踊跃.特别是2006年以来,随着股改的一直深入,以重组、资产置换、以股抵债和定向回购等方式支付对价的越来越多,股改已经远远超出了股权性质调剂自身,对金融创新的催生、上市公司质量的提高都发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市场相关部门也为许多有利于掩护投资者利益、有利于维护市场稳定的创新发明了条件. 另一方面,证券公司作为资本市场最主要的中介机构,因为体系、机制上的缺点,在发展过程中积累了良多抵触和问题.2004年前后,这些长期积聚的问题充分裸露,风险集中暴发,全行业生存与发展均面临严格的挑衅.为从基本上解决问题,中国证监会依据国务院的安排,依照风险处理、日常监管和推进行业发展三管齐下,防治结合,标本兼治,对证券公司实施综合管理,取得了明显功效.2006年以来,证券行业财务状态恢复到历史最好程度,一大量证券公司化解了历史遗留风险,走上了标准发展之路,在做优做强的进程中存在空虚资本金的内在需要.与此同时,跟着股权分置改革的深刻进行,热血传奇下载,局部资产质量和股改前提较差的上市公司,按照《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对于提高上市公司品质看法的告诉》请求,通过收购吞并等多样化手腕翻新对价方法,成为推动这类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和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有效道路.恰是在这一背景下,才催生了太平洋证券换股云大科技、国金证券借壳成都建投、长江证券借壳石炼化等诸多将并购重组与股权分置改革组合操作的券商上市的案例. 据相关研讨机构统计,在现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1200多家上市公司中,有260余家通过重组的方式进行了股权分置改革,其中13家房地产公司通过重组实现了上市,5家证券公司通过重组的方式实现了上市.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固然太平洋证券的上市因为结合了云大科技股改而拥有一定的创新性,但也只是全部股权分置改革中通过与股权分置改革相结合而实现上市的案例中的一部分,并不是什么特批. 记者:请您先容一下云大科技股改和太平洋证券上市的过程. 负责人:云大科技由于2003年m2005年连续三年亏损,于2006年被实施暂停上市,面临退市风险,其近3万绅士通股股东将因此而遭遇巨大损失,直接影响到云南省社会秩序的稳定.而且,由于其始终未能完成股改,成为云南省最后两家未完成股改的公司之一,重大连累了云南省上市公司股改的整体过程.因此,合击传奇,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高度器重云大科技退市风险的化解工作,于2005年8月成立了由云南省国资公司牵头组成的重组工作小组,按照股权重组、债权重组、资产置换的方式积极推进云大科技的重组工作.然而,由于云大科技有高达9亿多元的累计亏损和10多亿元的银行负债,重组成本太高,在长达一年半的时光里,始终无奈与债权人达成债权和解,无法找到有足够实力且乐意承当如斯巨大重组本钱的重组主体.截至2006年11月下旬,重组工作依然没有本质性进展,在残余的一个多月时间内,通过惯例的资产重组方式保持云大科技上市资历已不可能,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家投资者利益的目的已难以实现,必须寻找新的解决方法. 按照国九条"尊敬市场法则,有利于市场的稳定和发展,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股改总体要求,以及证监会等五部委结合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点意见》提出的"坚持股权分置改革与维护市场稳定发展相结合"的总体原则,云南省政府在充分考虑云大科技流通股股东利益的基础上,将化解退市风险、维护社会及市场稳定与推动上市公司股改、优化上市公司结构相结合,提出了"云大科技股权分置改革暨太平洋证券重组上市组合操作方案"(以下简称"组合方案"),并于2006年12月以云政函[2006]11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通过股权分置改革解决云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风险要求支撑的函》请求中国证监会批准组合方案并给予相关的支持.尔后,云南省政府又根据组合方案实施的进程,屡次与中国证监会和相关各方沟通、协商,而中国证监会从改良上市公司质量,保护公众投资者利益,推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的大局动身,根据自己的法定职权,对云南省政府提出的方案给予了支持,在各方的独特尽力下,终极促成了组合方案的美满实施和太平洋证券的上市. 记者:太平洋证券上市起到了何种社会效果? 负责人:作为云南省国民政府主导下提出来的将危险化解与上市公司股改相联合的方案,太平洋证券的上市获得了良好的社会后果,充足体现了国九条"切实维护投资者特殊是大众投资者的正当权益"以及"有利于市场稳定跟发展"的准则.组合方案的实施,使云大科技近3万名流畅股股东的好处得到了有效保障,有效地保护了云南省边境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使债务银行的受偿率从20%进步到了50%,大大下降了云大科技各国有债权银行的损失,有效地维护了云南省金融秩序的稳固;使云大科技国有股东防止了宏大丧失,使国有资产得到了保值增值;使云南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造得以全体实现,并且使云南省领有了一家上市证券公司,优化了云南省上市公司的行业构造,增进了云南省边疆少数民族地域资本市场的发展.而且,组合方案的实行不侵害任何人的合法权利,是一个实现了多方共赢,充分体现了构建协调社会理念的计划. 然而,某媒体在其文章中,却只字不提太平洋证券上市的积极意思,而是一再强调太平洋证券的上市,使本来1元/股的原始股,在上市后达到了40元/股的价格,把证券市场上短期无法实现的纸上富贵等同于股东实际的投资回报,刻意夸张原始股东的财产效应,以激发宽大在二级市场上投资受挫的散户的不满情感. 记者:有媒体以为太平洋证券上市既没有经过发审委,也没有经由重组委的审核,属于非法上市,对此,您如何说明?你如何对待太平洋证券上市的合法性? 负责人: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提出的组合方案显示:方案是由云大科技股改和太平洋证券上市两部分组合而成的,是一个密不可分的整体,其中换股是股改的手段,也是支付对价的方式,而太平洋证券上市则是股改和化解退市风险的最终成果.整个方案的设计完全符合"国九条"和"指导意见"关于"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稳定发展"的原则和要求,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方案的实施过程也符合《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太平洋证券上市的合法性是非常断定的. 我们先看太平洋证券公开发行的法律依据. 《证券法》第十条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需吻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受权的部分核准."因而,太平洋证券只有契合法定的条件,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即可公然发行证券.《证券法》第十三条规定了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是:"(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二)具备连续盈利才能,财务状况良好;(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伪记录,无其余重大守法行动;(四)经国务院同意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很显然,太平洋证券合乎上述公开发行的条件.2007年2月16日,太平洋证券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关于太平洋证券有限义务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和定向增资工作的请示》,恳求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进行定向增资用于与云大科技股东换股,得到了中国证监会《关于太平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革为股份有限公司及增资扩股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7]81号)的核准.同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治理措施》第三条:"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遵守公开、公正、公正的原则,由A股市场相干股东在同等协商、诚信互谅、自主决议的基本长进行.中国证券监视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法对股权分置改革各方主体及其相关运动履行监督管理,组织、领导和和谐推进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划定,太平洋证券部门股东与云大科技股东换股完成云大科技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也以获全部参会股东96.36%,全体参会流通股股东90.24%,全体参会非流通股股东100%的高同意率,经云大科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表决通过. 上述定向增发与换股行为的实施,使太平洋证券(18.24,-1.12,1.85合击,-5.79%,吧)完成了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证券法》第十条第(二)款"向累计超过二百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公开发行证券的行为,发行程序合法合规. 再看太平洋证券上市的法律根据. 首先,《证券法》第五十条规定了申请股票上市的条件:"(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讲演无虚假记载",太平洋证券符合上述规定.其次,《证券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该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由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核赞成,并由双方签订上市协定",据此,太平洋证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递交了股票上市的申请和相关申请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经其上市委员会审核后,以《关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一般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上证上字[2007]220号)同意了太平洋证券的上市申请,双方并签署了上市协议.2007年12月27日,太平洋证券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公告了股票上市的有关文件.因此,太平洋证券符合股票上市的条件,其股票上市按照《证券法》的要求得到了交易所的审核批准,并进行了公告,上市程序合法合规. 至于某媒体似是而非地质疑太平洋证券上市发行既没有经过发审委审核,也没有经过重组委的审核,上市程序违法,显然是其误导公众对太平洋证券上述公开发行和上市过程的理解.首先,太平洋证券的公开发行不属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所界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领域,而是云大科技股改方案的有机组成部分,中国证监会依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依据其法定职权,依法核准了太平洋证券的公开发行;同时,太平洋证券部分股东与云大科技股东换股也不属于《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置、出卖、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中界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发售、置换资产行为"的范围,天然也无需经过重组委的审核.因此,以没有经过发审委和重组委的审核为理由否认太平洋证券上市的合法性是根本站不住脚的. 关于有人提出太平洋证券上市的模式是否可以复制的问题,我个人懂得太平洋证券上市结合了上市公司股改的组合操作,带有一定的特别性,但是,第一,如前所述,太平洋证券的上市是相符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第二,太平洋证券上市符合我国资本市场发行体制市场化改革的趋势.至于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完成当前,这种模式是否可以作为一种公司上市的普遍模式,则需要由证券监管部门综合斟酌市场发展的详细情况以及监管工作的实际要求来决议. 记者:您如何看待近期某媒体对太平洋证券上市的评估? 负责人:作为新闻媒体和新闻记者,本应保持客观、公平的消息态度和职业道德,然而,通读某媒体关于太平洋证券上市的多少篇文章,不仅曲解事实,而且公开歪曲甚至改动法律条文. 第一,在《太平洋证券上市门路》一文中称太平洋证券2005年亏损2亿元是由于到二级市场冒险,参加坐庄炒作股票所致.事实上,《云大科技股改仿单》和《太平洋证券上市布告书》均明白载明了2005年度公司营业用度中包含了公司用于补充原云南证券公司保障金缺口的资金1.65亿元,这就是太平洋证券2005年亏损的重要原因,并载明了2005年公司自营业务的浮动亏损为1684万元,实际亏损为414万元,2005年太平洋证券真正的经营性亏损只有三千多万元(据懂得,2002m2005年券商处于全行业亏损状况.),能够说太平洋证券为维护云南省证券市场稳定做出了巨大奉献,付出了伟大代价,这也是云南省政府抉择太平洋证券辅助云大科技完成股改的起因之一. 第二,《太平洋证券上市路径》一文中称:"《证券法》对于上市公司资格以及条件的规定是:(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3)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并以此为依据质疑太平洋证券不符合3年连续盈利的要求,而事实是上述表述并不是《证券法》的规定,而是《公司法》2004年8月订正版本中第一百五十二条中关于申请股票上市的条件.在2005年10月,全国人大对《公司法》和《证券法》从新修订之后,前述规定已经被废除,在国家法律层面,对于公司发行及上市已经没有了三年持续盈利的要求. 第三,该文章称太平洋证券在上市前进行增资扩股是利益输送和内幕交易,并与近期国开行副行长王益被"双规"一事进行了直接接洽,还创造了"PE式行贿"的新名词.而事实上,王益早在10年前就分开了中国证监会,太平洋证券上市与其没有任何关联.至于太平洋证券股东对太平洋证券的增资扩股行为,则完全是畸形的企业投资行为.出于做优做强过程中充实资本金的内在需求,太平洋证券早在2006年9月召开的股东会上即肯定了增资扩股的方案,并开始普遍寻找乐意进行增资的股东.但由于当时公司折合的每股净资产只有0.79元,而且上市的事件也还没有提上议事日程,很多企业都感到1元/股的增资价格溢价了25%以上,按当时公司2006年的盈利猜测,约相称于10倍PE,投资风险较大,原拟对公司增资1亿元,最后就是因为在董事会探讨时,认为风险太大,才改成了增资5000万元),因而寻找增资股东的过程一直比拟艰巨,最终公司也未能完成当初增资到20亿元以上的预约目标,只增到了13.98亿元.在增资过程中,公司所有5%以上增资股东的资格都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经过了中国证监会的审核,所有5%以下股东的资格也都按要求向云南证监局进行了报备,所有股东均按照统一的价格进行了增资,增资资金全部实在到位. 至于内幕交易行为,则是针对上市公司而言的,是指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情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在二级市场上买卖相关证券,或者泄漏该信息,或者倡议别人交易相关证券的行为.太平洋证券在增资扩股时,非但不是上市公司,连上市也还只是公司的一个计划. 至于该文章一再强调太平洋证券上市使增资股东取得了高达40倍的回报,则完整是对读者的一种误导.《太平洋证券上市公告书》明白载明公司增资股东所持股份在上市后分辨有1至3年的锁定期,在锁按期内,该部分股份是不能流通的.所以,目前太平洋证券二级市场的股价对这部分股东来说,只是不能变现的纸上富贵罢了,并不是实际的投资回报. 第四,《太平洋证券上市路径》一文中偷换概念,把《证券公司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或有负债总额达到净资产50%的不得成为证券公司持股5%及以上的股东"中的"或有负债"掉包成"负债",并以太平洋证券股东玺萌置业和中储股份负债总额超过净资产50%为由,质疑其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而事实上,当期玺萌置业与中储股份均没有"或有负债","或有负债"总额与净资产的比例为零,完全符合证券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资格要求.而且,《太平洋证券上市路径》一文的附表中,清楚列明了中储股份持有太平洋证券股份的比例是3.33%,并非5%以上的股东. 第五,《太平洋证券"特批"上市几大疑问》中称,"2006年8月,云南崇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受让了黑龙江世纪华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太平洋证券 2852万元的权益hh经过考察发明hh崇文企业成立时间是2006年11月14日",质疑崇文企业"在成立之前就涉嫌违法持有太平洋证券股权".事实上,在《云大科技股改阐明书》中已经具体表露了云南崇文受让世纪华嵘股权的事宜:"2006年11月,公司股东黑龙江世纪华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向云南崇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转让2,852万元出资,并获公司2006年第二次常设股东会决定通过.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已向云南证监局进行呈文,并按规定于2006年12月办理竣工商变更登记".上述股权受让时间是在11月,传奇合击外挂,变更登记时间是在12月,而不是8月.而且《太平洋证券上市路径》一文P26页中,也清楚载明"11月,世纪华嵘又将其所持有的2852万元股权转让给云南崇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见表2)",可见,该媒体是清晰晓得云南崇文受让股权的时间是11月,而不是8月.而且,《太平洋证券"特批"上市几大疑难》中称"增资扩股之后,崇文企业持有太平洋证券的股份达到5%",并以此为由,认为中国证监会在审批太平洋证券增资扩股时没有实行5%以上股东资质审查的责任.而《太平洋证券上市路径》附表中同样清楚列明了云南崇文持有太平洋证券的股权比例为4.57%,并非5%以上股东. 记者:太平洋证券是否受到媒体负面报道的影响?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如何? 负责人:媒体的炒作,使包括太平洋证券在内的众多证券公司,甚至监管部门的名誉均遭受了巨大的损失,对此,我公司将保存查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力.但是,正因为我们深信太平洋证券的上市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校斋舍楼顶、 樱花树上】,符合证券市场发展的方向,并且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没有伤害任何人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信任这些恶意炒作总会被人们认清,失去它们的市场. 目前,太平洋证券经营所有正常,公司全体员工在广大股东、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下,团结一致,争夺完成今年公司的各项经营目标,力争为股东、社会和广大客户带来更好的回报. 然而,咱们更为担忧的是,在目前股市因内外部庞杂因素和市场自身调整需求的交错影响而导致市场运行稳定性加大,投资者信念受挫的情形下,媒体的这种歹意炒作加大了市场的不稳定性,增添了维护市场稳定的难度,在目前奥运行将降临之际,不利于社会和市场的稳定.我们呐喊有关部门在持续加强对资本市场各介入主体规范监管的同时,英雄合击,也可以采用有效措施增强对媒体的有效监管,对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进行规范,使遵纪遵法的市场主体有一个公平、健康的舆论生存空间,以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 LEE 转自2008年6月30日新浪网 |